

內容: 政經自由標籤: 獨媒報導申訴專員公署醫委會陳積志【獨媒報導】申訴專員公署公布醫委會秘書處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指醫委會處理投訴過慢,自2020年至去年期間,醫委會竟有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更有個案在接獲投訴後7年仍在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截至去年12月仍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84%投訴個案由接獲起計為兩年以下。申訴專員公署提出21項建議作改善,申訴專員陳積志呼籲,當局應促請秘書處着力支援醫委會檢視投訴流程,並加強監察個案進度,兼積極切實加快處理投訴個案,必須先盡快清理積壓個案。去年一宗有關腦癱嬰兒的投訴個案,醫委會被指長達拖延15年處理,秘書處亦未能解釋延誤原因,醫委會更一度以個案處理時間太長,對被投訴的醫生不公而永久擱置聆訊。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日前與醫委會委員見面,就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交流意見,將因應報告建議及醫委會運作需要修訂《條例》,目標在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申訴專員公署今午舉行記者會,就衞生署轄下醫委會秘書處就投訴處理所提供的支援及成效、衞生署的相關監管發表主動調查行動報告。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始處理 仍有895宗未完成處理公署稱在調查屬衞生署編制下的秘書處的過程中,同時發現醫委會現時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少系統性問題及不足之處,包括處理投訴個案進度仍過於緩慢,應迫切認真檢討及徹底改善投訴處理流程。公署今次調查發現,醫委會延誤處理個案及個案擠壓的問題嚴重,逾七成半個案由接獲個案起計至完成研訊,可以在5年內完成,但就有少數個案需時甚長,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更有個案在接獲投訴後7年仍在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截至去年12月仍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84%投訴個案由接獲起計為兩年以下。陳積志指「黑暴」造成社會事件期間投訴遠超正常水平另外,公署調查發現醫委會未能有效監察投訴個案進度,在去年1月前只能依靠秘書處,個別職員自行及自發監察個案進度,只由一名職員負責處理全部由偵委會轉呈研訊小組紀律研訊的個案,更沒有各方的回覆時限。公署亦點出調查報告的個案研究中,有4宗因個案原因不明擱置39個月至88個月,期間沒有任何進展。在報告中,公署特別提到,醫委會在2019年及2020年因「黑暴」造成社會事件期間,接獲投訴分別急升至3,289宗及3,356宗,遠超正常水平。陳積志:現時處理投訴個案進度仍屬緩慢 與公眾期望相距甚遠在記者會上,申訴專員陳積志指《醫生註冊條例》在2018年修訂以來,以為會每年完成處理的申訴個案數量已見明顯增加,研訊時間亦見縮減,並主動在去年一月推出措施提升整體工作效率,但指醫委會現時處理投訴個案進度仍屬緩慢,對醫生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過程過長實與公眾期望相距甚遠。除此之外,陳積志指市民對醫委會的負面觀感不利促進病人和醫護人員之間的互信,促請當局回應社會意見,考慮借鏡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舉例可以增加業外委員的比例,及賦權醫委會暫停對病人安全構成嚴重風險的醫生的註冊,直至涉事醫生完成紀律聆訊;並考慮就不涉及專業醫護人員操守的醫療爭議個案,引入調解的可行性等。公署提21項建議 政府全數接納公署向政府提出21項建議,全數獲當局接納,包括鼓勵醫委會按良好公共行政原則,包括有效、公平、合理、適切、以民為本、開放態度等,促進醫委會本身及要求業界對良好公共行政的追求及對公眾期望的了解及積極和快速處理市民對醫生涉嫌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此外,公署促請秘書處支援醫委會制訂行政指引確保投訴處理機制有效運作,例如考慮訂定並公布合理和有效的主要投訴處理階段的時間指標,認真向投訴及被投訴人負責,同時促請醫委會切實考慮精簡程序,例如在紀律研訊中使用法庭審訊中確立的事實或邀請在死因研訊擔任證人的專家擔任專家證人,從而節省須考慮新專家的意見而要發回偵委會處理的程序及時間;促請醫委會妥善履行該會對秘書處的實質監督角色,包括要求秘書處必須全力配合醫委會的工作,清晰匯報個案進度及積壓情況;公署又建議,政府當局平衡專業自主和公平開放向社會問責的原則和社會期望,借鏡其他地方經驗,應積極考慮適當地增加醫委會的業外委員比例,廣泛吸納社會各界的知識、經驗和意見,從而全面優化管治制度和架構等。版權: 禁止衍生